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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9/03 20:04
財政部行文給行政院,最低稅負的海外所得不在98年1月1日日出課稅,順延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授權的99年1月1日實施。如果行政院在本週通過,則9月初就可以對全國宣布,可讓海外有高所得者大大放下心上的一顆石頭。
海外所得明年不日出課稅其實是由上而下的政策,5月20日「馬上」之後,首重拚經濟,工商團體與馬總統見面時,要求取消海外所得課稅,當時由行政院祕書長薛香川對外說,98年不會課徵海外所得稅。果然,形成財政部的最高指導。
如今景氣下滑,在拚經濟的氣氛下,財政部直接建議行政院延緩海外所得到99年再日出課稅,連特別的理由都省了。
對此,安侯建業會計師許志文表示,海外所得稅高度挑戰國稅的稽徵技術,與其要掌握遠在天邊的稅,不如先開徵近在眼前的資本利得稅,對國庫的稅收貢獻更大,也對納稅義務人更公平。
勤業眾信會計師郭心潔則表示,最低稅負中課徵海外所得稅,只是補救措施,最終應該回歸到所得稅法中,是否個人所得稅都要改採屬人兼屬地主義。但當前的賦改會卻只討論個人薪資特別扣除額是否要調高的「小問題」,真正的稅制改革卻不碰觸,和外國所召開的賦改會的格局差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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